8月19日上午,挠涉在此过程中,事人昆明市新闻工作者协会高度重视,留日并处罚款200元。昆明夏某某持续推搡动手致使摄像机撞击到记者赵某某头部,三是指导昆明市融媒体中心,经调解协商,经多次沟通催促仍无果,为此,梵高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夏某某突然情绪激动拍打摄像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处行政拘留十日,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黑林铺派出所及时开展调查,二是看望慰问受伤记者。赵某某手腕也在拉扯过程中受伤。同时,云南省及昆明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经伤情鉴定,昆明市民吉先生通过昆明市融媒体中心“8099999”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第一时间了解核查相关情况,
针对网传“昆明广播电视台记者采访被打受伤”一事,
昆明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2025年8月20日
梵高公司同意承担赔付摄像机遮光盖更换费用850元,记者赵某某伤势为轻微伤。一是坚决维护记者合法权利,坚决防止威胁记者人身安全等阻挠干扰新闻媒体正当采访活动的情况再次发生。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费、并主动表明身份,对夏某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但夏某某仍多次拍打摄像机,切实保障记者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昆明市融媒体中心所属昆明广播电视台派出记者一行3人在吉先生家中采访时,现通报如下:8月18日下午,对方屡次拖延工期,精神损失费等费用20000元。向夏某某说明新闻采访的正常流程。经调查,
随后,记者拨打电话报警。昆明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及时介入开展相关工作。有理有据开展调解协商。昆明市融媒体中心党委与涉事梵高公司严正交涉,
我们将坚决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利,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工作。
事件发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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