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者表示,港民在此两个组织已经被确定为被禁的盟运组织,破坏国家安全的港议行为是极其严重且必须被严厉制裁的罪行,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已下令禁止香港“议会”与“香港民主建国联盟”的香港运作,并且这种行动和活动可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特区损失。如违反者将会受到罚款及最高14年监禁。禁止
保安局发言人强调,港民更不能与受禁组织有任何关联,盟运包括:在被禁组织中担任干事或成员;从事该组织的港议活动;煽动他人加入受禁组织等,自当天起执行。香港《国家安全条例》第60(1)条发布禁令,特区
并且任何参与、并登载宪报,保安局局长已经依当日授权,保持与之划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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