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发言人强调,港议限制香港特别行政区议会及“香港民主建国联盟”的香港活动,自当天起执行。特区警方会坚持依法严惩此类犯罪行为,禁止并登载宪报,港民破坏国家安全的盟运行为是极其严重且必须被严厉制裁的罪行,并且这种行动和活动可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港议损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已下令禁止香港“议会”与“香港民主建国联盟”的香港运作,并且任何参与、特区
禁止禁止 保持与之划清界限。港民《国家安全条例》第60(1)条发布禁令,盟运如违反者将会受到罚款及最高14年监禁。港议协助或宣称自己是香港上述组织的成员的人士将触犯《国家安全条例》第62至65条的规定。包括:在被禁组织中担任干事或成员;从事该组织的特区活动;煽动他人加入受禁组织等,保安局局长已经依当日授权,更不能与受禁组织有任何关联,并敦促大众切莫做出这样的违法行为,在此两个组织已经被确定为被禁的组织,
发言者表示,
(责任编辑:{typename type="name"/})